停徵已超過35年以上的田賦,最近各地方政府紛紛加強宣導,若民眾持有土地,如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、畜禽舍、倉儲設備、曬場、集貨場、農路、灌溉、排水及其他農用使用,且屬下列土地之一者,是可以課徵田賦的喔!根據稅法,土地稅包括土地增值稅、地價稅、田賦等,目前作農業使用的農地免徵地價稅。但田賦是徵收實物,包括稻榖、小麥等,或是可改徵當地生產雜糧或改徵代金,因徵收榖物雜糧等實物手續繁雜且成本高,因此從民國76年起即暫停徵收田賦至今,田賦的納稅義務人,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。包括(一)、都市土地:編定為農業區或保護區、公共設施未完竣及依法限制建築土地(限自耕農地及三七五減租耕地)、依法不能建築土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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